欢迎来到广州泓灼会计!公司主营:广州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广州商标注册、资质审批等!

两部门: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发布者: 创始人来源: 泓灼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8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两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对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有关税收政策进行了明确。下面就随广州泓灼会计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两部门: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一、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

(一)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该笔贷款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含本数)计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金融机构可按会计年度在以上两种方法之间选定其一作为该年的免税适用方法,一经选定,该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本条公告所称金融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批准成立的已实现监管部门上一年度提出的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目标的机构,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开发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目标情况,以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考核结果为准。

三、本公告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四、本公告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含本数)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五、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金融机构应依法依规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一经发现存在虚报或造假骗取本项税收优惠情形的,停止享受本公告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

金融机构应持续跟踪贷款投向,确保贷款资金真正流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的实际使用主体与申请主体一致。

六、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或者没有授信额度,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的规定免征增值税。

七、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文章关键词:

相关解读

企业税务异常如何处理?

企业税务异常如何处理?

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很可能会遇到各种税务异常情况。这些异常情况可能包括税务申报错误、税款延期缴纳等,从而导致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受到影响。因此为了保证企业的...

税务异常怎么解除?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税务异常怎么解除?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如税款逾期未缴、税务申报错误等,这时都有可能会被税务部门列入“异常”状态。可以说,税务异常不仅可能给企业带来罚款和处罚,还会影响企业的信誉和经营。因此...

哪些情况下发票作废会产生风险?

哪些情况下发票作废会产生风险?

当前对于处于经营期间的企业来说,其在经营期间的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形,通常会涉及到将发票作废。不过,如若企业不合理、合规进行...

  • 贴心服务

    一站式360度全方位服务
  • 安全保密

    客户信息实行最高等级保护
  • 高效便捷

    不放过为客户节省每分钟的可能
  • 售后保障

    专家级售后服务,保您全程无忧

*请保持电话畅通,5分钟后将收到报价

一键获取报价

微信咨询

电话咨询

扫一扫,微信免费咨询

400-669-8898